在年检过程中,车灯的检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色温要求
色温不能超过6000K:检测场的机器只能检测到6000K以下的色温光源。如果超过6000K,检测时检测不到该值,自然无法通过年审。
2. 光源发散
光源不得发散: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车辆行驶不得影响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。前照灯的光源发射不得影响他人。改装大灯时,需要改装一体式大灯。
3. 亮度要求
亮度不能太低:近光灯的照度要高于1200流明。按照国家标准,私自改装氙气大灯,如果灯光角度不符合要求,是违法的,也是不能通过年检的。
4. 外观要求
未经备案不得改变车灯外观、线路:如果只是换了LED灯泡光源,则不存在外观变化的问题,但要注意如果原车灯是反光碗的话,需要选择发光位置和卤素灯丝接近的灯泡;更改透镜的话,没有光型问题,也比较隐蔽,但必然也改了线路,外观严格上讲也发生了改变;更换总成则改变了总成里的样式,是不符合要求的。
5. 近光灯照明角度
近光灯照明角度要求:虽然年检不再要求近光光型,但所有前照灯的近光均不应炫目。即近光灯光型需要有明暗分界线,这条明暗分界线右侧是上抬的,分界线以上为暗区,分界线以下为亮区,确保近光灯不会照射到50m以外对向车辆的驾驶员,保障行车安全。
6. 其他灯光检查
前照灯、前位灯、前转向信号灯、前部危险警告信号灯、示廓灯和牵引杆挂车标志灯等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齐全,工作应正常。
后位灯、后转向信号灯、后部危险警告信号灯、示廓灯、制动灯、后雾灯、后牌照灯、倒车灯、后反射器应齐全,工作应正常。
侧转向信号灯、侧标志灯和侧反射器应齐全,工作应正常。
对称设置、功能相同灯具的光色和亮度不应有明显差异,转向信号灯的光色应为琥珀色。
除转向信号灯、危险警告信号、紧急制动信号、校车标志灯及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外,其他外部灯具不应有闪烁的情形。
对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、专项作业车和挂车,每一个后位灯、后转向信号灯和制动灯的透光面面积应大于等于一个80mm直径圆的面积;如属非圆形的,透光面的形状还应能将一个40mm直径的圆包含在内。
年检车灯检查标准涵盖了色温、光源发散、亮度、外观、近光灯照明角度以及其他灯光的检查。车主在年检前应确保车灯符合这些标准,以避免因灯光问题导致年检不合格。